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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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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xnz000/20240201-00005 发布机构: 新宁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4-0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新宁政呈字〔2024〕29号 所属主题: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3号,邮编:745200,电话:0934-662229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宁镇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配套制度,围绕机关职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点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强化保障,健全机构。新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口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由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并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新宁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34-6622298。安排专职人员办理民政、卫生健康、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劳务、乡村振兴、退役军人等相关业务,按照“首问负责、及时分流、限期办理”等原则,着力打造“为民、利民、惠民”的便民服务平台。同时,健全各村政务中心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规范信息发布,提高履职能力。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利用多种渠道做到及时公开、高效公开。一是制作了各类工作办理流程图、便民服务手册,并严格实行“五办理”: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凡程序简便事项,即来即办;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对需审核、论证的事项,做到承诺7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联合办理。对需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做到1个月内办结;上报事项代理办理。对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由镇便民中心或主办窗口受理,负责上报代办;否决事项解释办理。对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主要申报材料缺少不能受理的,应向申请人当面说清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情况告知单。二是修订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代办服务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公示,实现了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三是实行服务“五个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联系电话公开;设立群众咨询导引台和便民服务意见箱,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咨询和反映意见的渠道和途径。通过开展“每周一考”、“模拟办事”进行业务政策学习及办理过程操作演练,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操作及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网上办件流程,及时录入办件,提高办件录入率,使每项业务都能通过庆阳市一体化平台办理与流转。

(三)是拓宽渠道,丰富载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发挥政务大厅线上线下集中宣传作用,线上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宁县子站、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镇村微信群积极引导群众网上办事,线下通过政策宣传栏、街道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大喇叭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各项“放管服”好政策,提高宣传质量,努力提升企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及办事获得感。政务新媒体方面,依托“新宁先锋号”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运行,充分发挥推广宣传作用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建立“好差评”制度,设置了现场评价簿,窗口工作人员及时提醒引导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效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实行“一事一评”和“一次一评”,使每个办事人员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对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督促积极完成办件评价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宣传力度不够强、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等问题。

针对工作存在的不足,拟采取三个方面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多途径对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内容进行宣传,拓宽信息收集渠道。二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问答解读、视频解读等多形式上下功夫,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力推进信息共享,加强与机关各办公室,镇直各单位、各村的联系与工作衔接,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性,明确信息公开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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