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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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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sfj000/20240202-00002 发布机构: 宁县司法局
生效日期: 2024-0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宁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2023年度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3年,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努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各股室信息采集员任组员的信息报送审核工作小组,信息采集员负责撰写本科室的工作信息,报送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告。

2.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现有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增开“法润宁州”抖音号、快手号、视频号,同步传递法治正能量。其他主要公开渠道:县政府门户网站、市局门户网站等其他网站。

3. 基础工作

主动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321件,其中工作信息319件,政策解读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梳理规范,网上便民服务水平需要提升,监督和检查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我局主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梳理。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及时充实到公开目录中。加强对群众关注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继续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三)加大督导和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职能,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落实。要加大对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及时向群众反馈调查结果,确保政务公开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本部门机构概况、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信息公开年报等进行及时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县司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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