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pkz000/20240218-00002 | 发布机构: | 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4-0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开盘克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盘克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66671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克镇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强化保障,健全机构。早胜镇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政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口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由党建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早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6861011。安排专职人员办理民政、卫生健康、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劳务、乡村振兴等相关业务,按照“首问负责、及时分流、限期办理”等原则,着力打造“为民、利民、惠民”的便民服务平台。同时,健全各村政务中心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二)规范信息发布,提高履职能力。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盘克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认真修订完善《盘克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盘克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发布。我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危房改造、公共文化服务、安全生产、救灾、扶贫、村务公开、其他基层政务公开信息等重点领域。我镇严格按照先审核后公示的原则,每条信息撰写好,先由分管领导审核,再报送主要领导审核,最后填写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主站)信息发布审批单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求,组织政务公开系统业务人员开展了广泛学习与培训,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就新旧条例内容进行专题的对比学习,认真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举办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全面解读了新条例,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各业务口的同志交流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每个业务口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和盘克镇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单(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业务主办按时按期向社会公布信息。镇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甘肃省数字化平台推广应用,对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及村级便民站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平台操作培训,全面提升各窗口工作人员网上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并加强政策学习,通过自学和相互交流学习的方式,使每一位窗口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网上办件流程,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接收和反馈,2022年共认领、编制、加载镇村事项500余条,录入镇村办件2400余条。
(三)是拓宽渠道,丰富载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发挥线上线下集中宣传作用,线上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宁县子站、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甘快办APP、镇村微信群、QQ群积极引导群众网上办事,线下通过政策宣传栏、街道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大喇叭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各项“放管服”政策,提高宣传质量,努力提升企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及办事获得感。政务新媒体方面,依托“盘克说”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盘克镇动态,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运行,充分发挥推广宣传作用,本级发表信息315条。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建立“好差评”制度,建立了现场评价簿,窗口工作人员及时提醒引导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效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实行“一事一评”和“一次一评”,使每个办事人员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对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督促积极完成办件评价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特别是部分部门还没意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二是信息发布数量和更新频率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24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思想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做到“应发尽发”,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三是加强公开规范,加强政务公开落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充实。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原则上要做到随生成随公开,确保及时高效全面公开应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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