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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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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zjj000/20250107-00002 发布机构: 住建局
生效日期: 2025-01-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邮编:745200,电话:0934-66222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从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效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9.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够,重视程度不够;对公开的内容形式单一,重点突出工作动态,在政策解读、制度规章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深入学习,尤其是重点学习住建领域的相关文件、政策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拓展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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