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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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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nyncj000/20210205-00035 发布机构: 宁县农业农村局
生效日期: 2021-02-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部门

宁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121号)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16条。主要包括农业部门动态82条(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执法监管信息92条(甘肃省部门协调监管平台70条、甘肃省执法公示平台22条)、财政预决算7条(宁县人民政府网)、项目建设招投标信息13条(甘肃政府采购网12条、庆阳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1条)、政务服务信息22条(甘肃政务服务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梳理、汇总及上传。并严格信息审查和发布程序,强化信息发布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将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梳理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951.634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三、本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

0

(七)总计

0

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切实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监督,及时更新、报送信息,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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