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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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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xzf000/20240219-00014 发布机构: 宁县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4-0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部门

宁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宁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发布,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对机构职能、政策解读、财务信息、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热点问题19个,办结信访件15件,接待来访154人次,对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确定专人负责内容的更新和上传公开。及时公开领导信息、股室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部分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完善。下一步,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督查。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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