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sfj000/20250107-00001 发布机构: 宁县司法局
生效日期: 2025-01-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部门

宁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立足“一个统筹五大职能”,以法治服务和保障为主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有效推动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主动公开方面

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宁县司法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13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环节。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以“宁县司法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进行发布,同时在“宁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严格落实网站“三审”制度,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坚持管、用、防并举,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度,防范杜绝网络舆情和安全隐患发生。

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政府网站群,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设置了机关简介、工作动态、预决算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定时维护更新。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优势,实现两个平台功能联动互补,及时宣传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交流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动态。

()监督保障方面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领导和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创新形式,不断丰富载体内容。认真梳理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和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料,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