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020402/201603040016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3-04 |
| 标 题: |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荣乡等四个乡撤乡改镇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6-03-04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荣乡等四个乡撤乡改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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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庆阳市庆城县桐川乡等12个乡镇撤乡改镇的批复》(甘民复〔2015〕155号)文件精神,撤销宁县米桥乡、良平乡、春荣乡、太昌乡,分别设立米桥镇、良平镇、春荣镇、太昌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行政区域界线和政府驻地不变。调整后,宁县共辖14个镇,4个乡。
宁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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