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10020402/20160304001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宁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3-04
标  题: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荣乡等四个乡撤乡改镇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03-04
有 效 性: 有效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荣乡等四个乡撤乡改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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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庆阳市庆城县桐川乡等12个乡镇撤乡改镇的批复》(甘民复〔2015〕155号)文件精神,撤销宁县米桥乡、良平乡、春荣乡、太昌乡,分别设立米桥镇、良平镇、春荣镇、太昌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行政区域界线和政府驻地不变。调整后,宁县共辖14个镇,4个乡。

宁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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