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zf000/20241031-00066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4-10-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废止《宁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
经十八届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宁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宁政发〔2021〕64号)、《宁县进一步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2022〕79号)、《宁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机制运行方案(试行)》(宁政办发〔2023〕112号)、《宁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办法》(宁政办发〔2024〕50号)和《宁县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临时使用林草地恢复植被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发〔2023〕184号)5个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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