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yjj000/20241121-000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宁政办发〔2024〕84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县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补充清单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县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补充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宁有关单位:
《宁县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补充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请紧盯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要对照《宁县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补充清单》及时修订本部门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堵塞监管漏洞。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细化分解责任,实施清单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三定职责和政府授权职责,既要加强传统行业、业态、企业的安全监管,又要按照政府授权和相关规定,强化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将监管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做到“定责、定人、定企”,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
三、加强督导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情况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乡镇和部门,采取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等形式督促落实;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在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按照责任清单倒查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做到严查严办,绝不姑息迁就。
附件:宁县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补充清单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宁县新兴空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补充清单
序号 | 新兴空白行业领域 | 监管责任划分 | |
行业主管单位 | 其他监管单位 | ||
1 | 充电桩 | 县发改局 (县能源局) | 县住建局:负责公共停车场综合安全监管 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住宅小区停车场综合安全监管 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运营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县供电公司:负责日常供电监督检查 |
2 | 零售仓储 | 县商务局 | 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消防安全管理 县公安局派出机构: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
3 | 面粉加工企业(含个体)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质量安全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粉尘涉爆安全监管 |
4 | 乡村就业工厂 | 县人社局 | 县住建局:负责厂房等构筑物安全监管 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消防安全管理 县公安局派出机构: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
5 | 消防器材销售 | 县消防大队 |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消防器材质量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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