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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1-09-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82号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宁有关单位:
《宁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宁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庆阳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和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宁县、平安宁县”为目标,以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依托专业力量,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上下联动、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和训练有素、精干高效、战斗力强的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升我县应急救援工作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以政府推动建设为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2、行业负责,分类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由各类突发事件隐患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应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常发易发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先期组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重点行业、区域应急救援队伍,再逐步建立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三、目标任务
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任务,2012年年底前各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全部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队伍。重点任务是:
(一)建立宁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县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各副县长、县人武部长任副总指挥,县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组织协调。
(二)组建宁县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应急预案涉及领域,组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并按照综合管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空气和水质土壤监测、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6大类归口编组管理,负责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
(三)建立宁县应急保障救援队。由县民政局牵头组建,从县财政局、水务局、城建局、交通局、卫生局、广电局、商务局、粮食局、电力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负责做好人力、物力、财力、水电、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等保障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宁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大队建设。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实行县公安局和县应急办双重领导。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办配合,进一步充实队伍力量,配齐应急救援设施,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促进队伍由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向综合应急救援转变,更好地承担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抢险救灾,恐怖袭击、破坏事件应急救援和群众遇险救援等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
(五)建立宁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1、森林灾害应急救援队。由县林业局牵头组建,从林业派出所、林业总厂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源病、重大林业生态破坏、林业安全生产、林区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宁县道路交通运输畅通应急救援队。由县交通局牵头组建,从县交警大队、公路局、运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交通秩序管控,损坏道路和抢险救援道路抢修保通,并承担队伍集结、人员疏散和应急物资抢运等任务。
3、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由县水务局依托县抗旱防汛队牵头组建,从县农牧局、气象局、国土局、林业局、水保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县洪旱灾害防范、抢险救援和技术服务,制定完善县城、重点防汛乡镇、水库防洪方案,组织落实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措施。
4、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由县卫生局牵头,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农牧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依托县直属卫生医疗机构组建,主要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并在县应急指挥中心调度下,担负跨区域增援任务。
5、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队。由县公安局牵头组建,从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信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安监局、商务局、金融办、人行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承担全县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并在县应急指挥中心调度下,担负跨区域处置社会安全事件任务。
6、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由县安监局牵头组建,从县工业局、交通局、城建局、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质监局、运管局和公路局等部门及辖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运输企业抽调人员组成。主要承担各类事故灾难风险隐患排查,煤矿、建筑等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民兵应急救援队。由县人武部牵头组建,主要承担城乡防空、消防,抢险救灾等各种急难险重任务。
四、运行机制
(一)指挥体系。县综合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救援和处置工作,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救援队和应急保障救援队牵头单位要立即响应,协调指挥本专业救援方向的救援队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在事发地政府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各应急救援队和应急保障救援队的牵头单位要建立通信指挥平台,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救援队各组成部门形成稳定畅通的通信联络体系。
各类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及响应等级,按照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立即集结到位。
(二)标志标识。统一全县应急救援队伍标志、标识,各队队旗、队牌、车辆通行证等由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形成具有宁县特色、整齐划一的应急救援队伍识别体系。
(三)装备建设。以满足较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需要为目标,参照《庆阳市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置标准》,进一步明确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置的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下限,并不断加大装备、物资投入保障力度。各应急救援队牵头部门要积极争取市上对口部门支持,落实有关专业设备和物资。
(四)培训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快速集结、协同作战、专业救援、通讯保障等方面的培训演练,各应急救援队和应急保障救援队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演练,开展专业救援演练不少于2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社区抓紧组建队伍、落实装备、开展演练,指导建立常态化的应急综合协调机制,落实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应急救援队伍组建、装备配置、培训演练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切实提高突发事件所在地政府的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围绕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处置、救助、恢复重建等环节和信息传送、人员调动、物资运送等内容,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防灾减灾体系。积极引导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监测、社会动员和应急救援工作,在城乡社区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提高社会化参与程度,增强应急救援工作合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应急队伍建设经费筹措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把应急救援队伍集中训练、合成演练、装备购置、跨区域执行增援任务等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对企业所属救援队伍购置社会化救援装备和执行社会化救援任务给予政策支持和适当补助。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资金、装备、物资等方面支持,县政府鼓励、倡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踊跃捐款。
(四)强化宣传教育。建立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县应急、公安、民政、卫生、安监、水务、气象、交通、消防等部门每年要坚持组织开展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的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普及宣传等活动,努力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忧患意识和防灾避险意识。
主题词:应急管理 队伍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政工科。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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