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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1-09-0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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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十项便民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办发〔2011〕128号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县十项便民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宁有关单位:

《宁县“十项便民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宁县“十项便民措施”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规范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城乡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过上文明、安全、和谐的幸福生活,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聘请卫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价格、网吧义务监督员,建设城乡幼儿园、农超对接超市、社区菜店、公厕,安装分类垃圾箱等十项便民措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着力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体系,构筑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型便民服务体系和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建设农超对接小超市。重点引导和扶持新宁镇龙一村、春荣乡李台村、苏城村和高寺村、南义乡寨子河川、湘乐镇庞川蔬菜生产基地,新宁镇龙一村、高山堡村九龙金枣生产基地,湘乐镇庞川、湘乐村西瓜和甜瓜种植基地,焦村乡无公害西瓜生产基地,盘克、新庄、瓦斜等乡镇苹果生产基地,早胜、中村曹杏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绿色农产品基地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在此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农超对接”区域全覆盖、行业全覆盖和产品全覆盖,重点引导和扶持和盛镇家福乐超市、万佳超市,新庄镇百家乐超市,焦村乡万家乐超市,盘克镇金燕超市,早胜镇家福乐超市、阳光超市,平子镇老百姓购物中心,县城东方百佳超市、享嘉超市,基本建立起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和冷链物流系统,逐步实现肉、菜、水产品及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质量监控,形成标准统一、运行高效、检测参数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施单位:县商务局、相关乡镇)

(二)建设社区便民菜店。按照“依托社区,合理布局,改造老店,建办新店”的思路,结合实施2011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在全县13个社区和有条件的居委会建办20个以上的社区便民菜店,切实解决社区居民买菜不方便的问题。菜店建设、经营和管理要严格执行《便民菜店管理办法(暂行)》、《便民菜店装修改造标准(暂行)》等相关规定,坚持便民利民,布局合理,做到三个统一(标准统一、店招统一、制度统一)。菜店营业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上,店内铺地、吊顶,店容店貌干净整洁,配备电子称,落实必要的蔬菜保护措施。菜店建成后,由县商务、工商、民政等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加挂“社区便民配送菜店”标志牌。主要经营蔬菜及其他生鲜食品,经营蔬菜品种在15种以上,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食品标准,确保广大群众吃上丰富、安全、放心的蔬菜和食品。便民菜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货、统一运输、统一销售”,减少中间环节,充分体现“便利、安全、价廉”的特点。(实施单位:县商务局、农牧局、各相关乡镇)

(三)建办幼儿园。投资3944.59万元建办11所幼儿园。其中,县城公办幼儿园1所(马坪新区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4所(早胜、平子、九岘、太昌),村级公办幼儿园6所(盘克岘头、焦村杨贺、和盛庙花、和盛楼子、中村刘家、良平丰乐)。全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3650人,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55%,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0%。

乡镇政府在小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本乡镇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预留土地。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各类幼儿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对各类幼儿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县上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用于公办幼儿园基础建设、幼儿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评估、表彰等。公办幼儿园所缺教师,可从现有的小学教师中选择具有幼师学历的青年教师转岗任教。民办幼儿园招聘的教师,必须具有幼师同等学历。(实施单位:县教育局、相关乡镇)

(四)建设公厕工程。在县城及重点乡镇街区建设水冲式公厕10座。其中,县城2座,长庆桥3座,和盛2座,早胜2座,平子1座。公厕外观设计同周围建筑物要相互协调,力求美观大方、安全方便实用,建筑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由县城建局与县城、乡镇环卫队商签协议,委托代管。(实施单位:县城建局、相关乡镇)

(五)安装分类垃圾箱。由城建局负责,环保局配合,在县城安装40个分类垃圾箱。分类垃圾箱安装要布局合理,且便于收集和分类。每个乡镇负责在各自街区安装20个分类垃圾箱,焦村乡负责在长官路口安装10个分类垃圾箱。全县4个市级新农村试点村、18个县级新农村试点村各安装10个分类垃圾箱。垃圾箱要确定专人管理,并负责垃圾分类。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环保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实施单位:县城建局、环保局、各乡镇)

(六)聘请网吧义务监督员。从“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吧所在乡镇文化站干、网瘾少年监护人、学区主任、中学政教主任或教务主任中聘请20名网吧义务监督员(县城6名,和盛、早胜、长庆桥、新庄各2名,焦村、盘克、湘乐、春荣、平子、中村各1名)。负责对所在地区域内网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未成年上网人员进行说服教育。义务监督员由县文化局推荐,县政府审查并颁发聘书和监督证。县文化局负责义务监督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每年年底对义务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负责、监管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并推荐续聘,对不履行监督职责的予以解聘。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要认真调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和落实情况。(实施单位:县文化局、各乡镇)

(七)聘请食品药品义务监督员。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企业负责人中聘请20名食品药品义务监督员(县城2名,每个乡镇1名),对食品药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义务监督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县政府审查并颁发聘书和监督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义务监督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每年年底对义务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认真履职且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续聘,对不履行监督职责的予以解聘。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调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实施单位:县药监局、各乡镇)

(八)聘请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和关心质量安全事业的社会人士中聘请20名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监督员(县城2名,每乡镇1名)。负责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调查了解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农业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及群众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县、乡政府反馈;举报反映产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对质量监管部门的工作和行政效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义务监督员由县质监局推荐,县政府审查并颁发聘书和监督证。质监局负责义务监督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每年年底对义务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认真履行职责的质量监督员给予奖励并推荐续聘,对不履行职责的予以解聘。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尽快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实施单位:县质监局、各乡镇)

(九)聘请卫生义务监督员。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中,聘请20名卫生义务监督员(县城2名,每乡镇1名)。负责了解并监督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调查反映卫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卫生监督员由县卫生局推荐,县政府审查并颁发聘书和监督证。县卫生局负责义务监督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及时了解义务监督员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每年对义务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给予奖励并推荐续聘,对不履行职责的予以解聘。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实施单位:县卫生局、各乡镇)

(十)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下岗职工及农民中聘请20名价格义务监督员(县城2名,每乡镇1名),负责调查了解并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价格动态,协助做好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工作,监督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举报价格违法行为。价格监督员由县物价局推荐,县政府审查并颁发聘书和监督证。县物价局负责义务监督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及时了解义务监督员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每年年底对义务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价格监督员给予奖励并推荐续聘,对不履行职责的予以解聘。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实施单位:县物价局、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十项便民措施”是县委、县政府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具体人,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与单位本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各相关乡镇和部门也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服务,紧密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十项便民措施”的重要意义,跟踪报道进展情况,积极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促进“十项便民措施”落实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落实资金,保障投入。县财政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十项便民措施”的实施。各责任单位也要积极汇报衔接,向上争项目和资金。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要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四)强化督查,全力推进。县政府把“十项便民措施”实施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督查,跟踪问效,及时向社会公布“十项便民措施”实施进展情况,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对任务未落实、工作不达标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主题词:民生 便民措施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政工科。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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