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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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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1-09-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县城集中供热公司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宁政发〔2011〕85号

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县城集中供热公司的批复

县城建局:

你局“关于申请成立宁县县城集中供热公司的报告”(宁城建发〔2011〕48号)已收悉,经县政府7月15日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城建局成立供热办公室(内设机构、股级),由供热办公室管理人员担任法人,县财政注资100万元,在工商局注册成立县城集中供热公司。县城集中供热公司在县城建局供热办公室的指导下,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市场化运营、企业化运作,公司运行期间国有资产等由县国资办监管。望你局接到批复后,积极衔接组建,早日解决县城供热问题。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机构 批复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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