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3-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荣乡等四个乡撤乡改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庆阳市庆城县桐川乡等12个乡镇撤乡改镇的批复》(甘民复〔2015〕155号)文件精神,撤销宁县米桥乡、良平乡、春荣乡、太昌乡,分别设立米桥镇、良平镇、春荣镇、太昌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行政区域界线和政府驻地不变。调整后,宁县共辖14个镇,4个乡。宁县人民政府2016年3月3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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