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府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3-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荣乡等四个乡撤乡改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庆阳市庆城县桐川乡等12个乡镇撤乡改镇的批复》(甘民复〔2015〕155号)文件精神,撤销宁县米桥乡、良平乡、春荣乡、太昌乡,分别设立米桥镇、良平镇、春荣镇、太昌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行政区域界线和政府驻地不变。调整后,宁县共辖14个镇,4个乡。

宁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