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40207-000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4年宁县政府预算
宁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24年1月30日在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宁县财政局局长 章健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保障“三保”支出,扎实推进预算绩效和财会监督,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统筹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4487万元,占预算31600万元的109.14%,同口径增长17.8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77189万元,占调整预算392157万元的96.18%,同比增长1.4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277万元,占预算22284万元的41.63%,同比下降41.4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948万元,占调整预算32146万元的99.38%,同比下降54.9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3万元,其中:当年下达专项6万元,上年结转专项17万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万元,结转下年2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458万元,占预算的89.4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7698万元,占预算的96.83%。当年结余-124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69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478604万元,其中:法定债务系统余额314550万元(一般债券80489万元,专项债券230671万元,外债转贷3390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隐性债务系统余额164054万元(棚户区改造贷款9085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43453万元,专项基金贷款3001万元,马坪土地整理项目6000万元,三江两岸综合整治项目14000万元,供销粮食贴息挂账6749万元)。
在预算执行中,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收入统筹力度,多措并举增加财政收入。一是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聚焦重大部署、重要指标、重点任务,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和动态监测,研究制定《宁县财政收入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税源台账,紧盯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加强收入分析,强化工作调度,采取动态监测、考核通报等举措,狠抓收入征管,赶超目标进度,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位居全市第二。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制定印发《2023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工作方案》,明确资金争取方向和路径,拓宽资金争取渠道,争取到位各类资金161184万元,占全年争取目标任务的93.71%。准确把握省市转移支付政策和资金导向,争取到位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和各类奖补资金23502万元,占全年争取目标1亿元的235.02%。精心谋划储备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到位政府债券资金61998万元,占全年争取目标7亿元的88.6%。三是全面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上缴收益5300万元。建立盘活资金长效机制,明确盘活范围和收支程序,按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民生支出,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73万元。
(二)建立预算约束机制,持续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完整编制财政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完整编制2023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等四本全口径预算,将中央和省级“三保”支出政策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缺口,并按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批,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性和合法性。同步推进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编制、同申报,全县42个一级预算单位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30411万元,切实做到应编尽编。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支付管理程序》,全面规范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支付规范高效。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压减县级一般性支出343万元,统筹用于债务还本付息。三是加强动态监控。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台账,加强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重点民生专项转移支付、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日常动态监控,全县直达资金分配率100%,所有支付均实现系统间有效关联,支付关联率为75.4%,促进财政管理和资金效益“双提升”。
(三)坚持民生支出兜底,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一是科学调度强化保障。加强库款动态监测,按天统计汇报支付计划,合理确定保障重点,统筹调度财政资金,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干部职工工资、艰苦边远津贴提标、基础绩效奖、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各项资金发放到位,各项民生政策基本落实到位,保障情况总体良好。二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紧盯“三保”这个底线任务,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中的优先顺序,统筹安排支付,全力做好“三保”保障。全年“三保”支出180948万元(其中:保工资126743万元,保运转5930万元,保基本民生48275万元),占“三保”支出预算192063万元的94.21%。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围绕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饮水安全、村级公益岗位、种养产业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393万元,统筹整合各类乡村振兴资金29656万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保障强度。四是尽力保障民生支出。在全市率先开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建立资金专账、单独核算,为全县农户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良种补贴等24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29829万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标政策,安排各类社会保障专项资金45621万元;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征缴职工个人养老保险4658万元、单位缴费9316万元,做到社会保险社保基金征缴和发放无缝衔接;拨付义务教育经费2810万元,特岗教师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914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984万元,有力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2406万元、疫情防控资金3305万元,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安排村干部报酬及村办公经费5635万元、村级共管共享资金257万元,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支付棚户区改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本息18720万元,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五是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到位。安排专项债券资金55600万元,用于全县供热、供水、供气、医疗卫生、养老、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安排1620万元用于马莲河沿线乡镇水污染综合治理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农村文化广场项目10个,安排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200万元,维修文化广场5个;拨付易地扶贫搬迁、为民办实事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农村公路水毁维修、宁文公路县城至昔家咀三级公路改建工程等12个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补贴资金6057万元,支持加快项目建设。
(四)加强财政风险防控,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严控新增债务、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2022年末,全口径债务率98.1%,风险等级绿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摸排政府债务底数,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的实施方案》《宁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法定和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等一揽子化债方案,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靠实债务单位化解责任,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年共化解系统内存量隐性债务11150.41万元,占全年化解目标任务8070.32万元的138.17%。三是严控新增暂付款项。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控新增暂付款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消化暂付款项,建立暂付款项清理消化台账,明确消化目标任务,逐笔研究制定消化方案,确保暂付款只减不增,全年消化暂付款200万元。四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先初审、后复核、再确认的工作思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探索通过谈判竞价的方式委托咨询机构对新增专业领域进行评审,切实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覆盖面。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193个,送审金额156122万元,审定金额148836万元,净审减7286万元,净审减率4.67%。五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有效规范60—400万元工程项目采购。建立健全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持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降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等相关政策,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08批次,采购预算23052万元,采购资金22728万元,节约资金324万元,节约率1.4%。
(五)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突出绩效目标管理,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12个,构建绩效指标框架37个,建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的绩效评价指标库,推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县2022年6个专项债券项目、52个上级专项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资金13125万元,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二是严肃财会监督。全面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四项行动”,紧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暂付款、国资管理等9大类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回头看”,主动接受省市复查督导,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按要求整改到位。对预算单位2022年会计业务进行全面核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有序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对接纳入政府债务、资产、绩效等业务,对各项收支数据进行日常监控,及时处置预警信息,确保财政应用系统健康运行、财政预算执行顺利、直达资金动态监测,财政业务基本实现“一网通办”,实现了财政资金和数据“双安全”。
一年来,尽管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全县财政运行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难。我县工业基础薄弱,税源匮乏,经济结构“农业大、工业弱、三产小”,收入结构不尽合理,财源总体质量不高,加之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和减税降费持续推进,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形势严峻。二是财政支出保障难。近年来落实教育、医疗、社保、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民生政策方面的财力缺口大,全县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库款资金调度异常艰难,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全年实现财政平衡难。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后劲不足,增收空间有限,财政政策性刚性支出增长迅速,财政难以实现平衡。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决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奋斗目标是:结合全县经济运行形势和重点税源情况,建议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37300万元,增长8%;当年新增转移支付及奖补资金1亿元以上,新增政府债券较上年增长5%;“三保”支出保障到位,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按期偿还;全年财政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5%以上,财政收支实现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可用财力。全年县级可用财力234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300万元,预计一般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177552万元(一般转移支付基数172552万元,预计新增财力补助5000万元),调入资金20053万元。
2.支出安排。按照《预算法》收支平衡原则,全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16100万元,其中:县级支出安排234905万元(人员经费167943万元,公用经费11374万元,运转类项目配套52983万元,上解支出2605万元),上级专项安排81195万元(提前下达专项77427万元,上年结转专项3768万元)。
3.“三保”支出安排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三保”保障标准,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全年“三保”可用财力218263万元,“三保”支出预算安排181402万元,其中:保工资147309万元,保运转支出8155万元,保民生25938万元,“三保”保障倍数1.2;其他不属于三保范围的刚性支出41251万元。各类工资政策和民生支出足额保障到位。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965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完成27032万元,专项债券项目对应专项收入(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利息收入)915万元,上级专项344万元,上年结转41359万元(结转专项864万元,专项债券404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9597万元,其中:上级专项支出34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1359万元,还本付息支出7894万元。调出资金2005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万元,其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1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20万元,县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管理。支出相应安排3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923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1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096万元。支出预算5741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998万元。当年结余1821万元。
(五)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政府债务到期应还本付息28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应还本付息20762万元(一般债券还本付息3533万元,隐性债务还本付息17228万元),政府性基金应还本付息7894万元。预算足额安排政府债务到期本息28656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县财政坚持“先有目标、再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与部门预算同部署、同申报、同审核。全县县列项目122个,涉及资金55588万元,申报预算时全部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全面提升。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按照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速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推动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拓存量,扩增量,做好现有税源巩固和新增税源培育,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大综合治税力度,紧盯重大项目税收,突出抓好耕地开垦费、人防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重点非税收入,全力协调争取宁中煤田“两权”价款收入,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实现全年收入目标。二是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催收力度,确保6615万元逾期土地出让收入按期收回,当年收入2.7亿元以上。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财力支持,深入分析省市转移支付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积极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尽力弥补收支缺口。精心谋划省市财政部门主导分配的竞争性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争取增发国债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尽早落地见效。
(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中的优先顺序,按月发放职工工资,严格按照省级标准足额落实工资附加性支出。健全分类分档的经费供给标准体系,全力保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严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例,统筹调度专项资金保障基本民生支出,足额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二是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财政运行成本,腾出财力保障民生支出。三是健全完善财政运行监测机制,按月上报“三保”支出报表系统,牢牢守住不发生保障性风险底线,确保全县财政平稳运行。
(三)全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投入,支持绿色发展,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保障基本民生政策全面落实。二是支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种养、文旅和现代物流等产业,支持扩大招商引资,推进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基础。三是强化重点支出保障,准确测算全年可用财力,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对专项债券、直达资金、乡村振兴资金、东西部协作等资金,及时衔接项目建设各主管部门,掌握工程进展,统筹调度财政资金,确保全县重点项目有力推进。
(四)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二是健全完善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部门预算公务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委托业务费等支出,较上年预算压减10%以上。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除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外,一律不受理部门追加经费事宜,重大追加支出事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汇报县人大常委会调整预算,真正把预算变成刚性约束。
(五)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严格执行《宁县防范化解地方法定和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等一揽子化债方案,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政府债务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债务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及时偿还刚性兑付等到期隐性债务,确保不发生短期地方债务集中“爆雷”风险。三是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穿透式监测系统,对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发行、使用等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靠实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责任,保障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来源,杜绝发生违约行为。
(六)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全面建成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内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牢固树立部门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部门绩效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强资金运行监控,严肃绩效工作考核。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实现预算安排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结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监控、单位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建立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制度,健全奖优罚劣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问题反馈和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不断提高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一是坚决履行财会监督责任,落实落细财会监督“六类机制”,强化财会监督手段,有计划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规范财经秩序。二是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财会监督,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财政法规和制度,进一步落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防范各类财务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全面提升全县财政管理质效。三是做好全县财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规范单位会计账务处理,全面推动会计基础工作提质增效。加强会计业务事先监督,提高预算监督信息化水平,强化工作考核和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管理。
(八)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规范政府采购,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运转协调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重点环节规范管理,优化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持续从深度和广度上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做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采尽采。二是严把评审关口,修订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办法,将委托评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全县重点项目优先安排,为预算项目按期招标、结算项目资金支付提供保障。三是按照全省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借助大数据监督平台对各项收支数据进行日常监控,及时处置预警信息,保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直达资金系统指标及支付数据横向比对无差,财政应用系统健康运行和财政预算顺利执行。
各位代表,面临严峻的财政形势,做好2024年财政经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2024年宁县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1.宁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doc
2.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宁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pdf
4.2024年宁县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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