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rz000/20211227-00105 | 发布机构: | 宁县春荣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12-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春荣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宁县春荣镇人民政府(一级部门)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执行镇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2、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提速展,增加农民收入。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4、开展便民利民的各项公共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低保、医疗保险、五保户供养等社会保障和各项救济工作,促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5、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应急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20年乡镇机构改革后,镇机关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5个股级党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设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指标805.7043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19.27% 。减少的其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其中:人员支出预算630.9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1.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74.8013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务车改革补贴的支出增加)。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630.903万元,同比减少15.04%,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未列入预算等因素。按照2021年11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74.8013万元,同比增长6.02%(公务车改革补贴增加、单位取暖费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机关公用经费121.7万元,工会费11.3164万元,福利费8.97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资金。预算均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预期效果。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2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局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公务接待费用,年初预算机关“三公”经费总额9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净值为211.0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3.69万元,专用设备22.95万元,家具用具11.09万元,房屋建筑物156.48万元,无形资产6.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采购办公桌椅10套,办公电脑10台,共计7万元。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镇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春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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