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hbj000/20220830-00029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2-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划信息 |
宁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加快经济建设,全面提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快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是今后五年环境保护工作艰巨而又重要的任务。
一、 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十一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基本完成。环境污染加剧的形势得到控制,老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污染减排效果显著。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建成了县城垃圾处理场和乡镇垃圾简易填埋场;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关停取缔“十五小”、“新六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植树造林、流域治理和退耕还林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子午岭天然林保护得到加强,规划列入了国家级重点生态建设示范县,生态环境有了一定改善;环境法制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建立健全了环境执法责任制;环境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环境科技知识,提高了公众环境意识;环保投入逐年增加,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大。
(二)制约因素
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我县环境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区域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但是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境污染依然严重。老污染源治理工作困难重重,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未能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大部分非公企业及民营砖瓦企业工艺设备落后,个别企业仍然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屡禁不止。水污染问题相当突出,我县马莲河污染严重,水质仍处于劣Ⅴ类;环境基础设施落后,乡镇生活垃圾、污水没有处理,且污水乱泼,垃圾乱倒。冬季煤烟污染问题突出,集中供热普及率不高。二是生态环境形势严峻,水资源总量不足,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部分乡村人畜饮水困难,水土流失严重。三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比较薄弱。农村环境污染依然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缓慢;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农村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矛盾,严重制约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县生态环境脆弱,资源有限,污染和破坏比较严重,“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任务相当艰巨。
二、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石油、煤炭开发环境管理为重点,以削减污染总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总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5年,环境污染现状有所减轻,生态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主要河流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县城和农村环境质量好转,建立起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2、主要计划指标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430吨,烟尘排放量控制在480吨,粉尘排放量控制在20吨,化学需氧量控制在650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90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10吨,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其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0%。
(2)县城环境保护指标
县城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城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分别达到国家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回用率达到10%,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95%,烟尘、二氧化硫控制区覆盖率达到70%。
(3)农村环境保护指标
到2015年,农村城镇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民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5%;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5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农用地膜回收率达到70%。
(4)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建成生态示范乡镇10个,生态农业示范区15个,植树造林50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平方公里。在子午岭林区建设三北防护林,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石油标准化井场150个,对宁县米桥、盘克、湘乐等石油开采区实施生态修复。
三、主要目标任务
(一)工业污染防治
1、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努力作到增产不增污。
2、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设备。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防止已关停和取缔的“十五小”、“新六小”企业死灰复燃,严防中东部地区落后生产装置和设备向我县转移。
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采用高新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4、抓好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
石油煤炭行业:以结构调整和推行清洁生产为重点,加强石油开发行业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强地下水源保护。
建材行业:禁止新建、扩建立窑生产线,鼓励发展新型开发窑外分解大型水泥项目;大力开发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在全县逐步淘汰粘土实心砖。
轻工行业: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名录的规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新建、扩建(草浆)纸厂最低制浆规模3.4万吨,大力发展节能、低噪、无毒、无污染的环保型轻工产品。
(二)县城环境保护
以提高县城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为中心,重点解决水污染、大气污染、垃圾污染、噪声污染,确保城区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1、加强城市环境规划,完善城市功能。要加强城市道路、供水、供热、排污、绿化工程规划,完善城市功能。
2、治理大气污染。努力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大力推广使用型煤、石油天然气、电能、太阳能,大力发展联片集中供热,逐步淘汰小锅炉和茶炉,努力提高集中供热率。
3、治理县城垃圾、水污染。加强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垃圾处理率。力争在“十二五”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
4、治理噪声污染。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辆噪声管理。
(三)农村环境保护
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在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同时,开展环保科普宣传教育,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
1、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强饮用水源监测,按照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明确保护区目标和责任。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必须限期整改或搬迁,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一切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
2、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采取开展集中活动和建立长效机制的方式进行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乡镇街区和农村“脏、乱、差”问题,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庄应建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对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定点存放,村统一收集、定时清运,乡镇集中处理。在交通不便利的村庄可采取堆肥或就近简易填埋。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推动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泾河、马莲河、蒲河、九龙河沿岸及城北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等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和区域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开展新农村聚居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及示范,实行农村净化沼气池建设与改灶、改厕、改圈相结合,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4、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依法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积极推进人畜分离和圈舍改造,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发展生态养殖,促进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物发酵床等措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循环型。
5、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鼓励农民使用农家肥、新型有机肥料及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还田、秸秆气化工程、秸秆生产饲料肥料和板材等,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污染大气。
(四)生态环境保护
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努力减少人为破坏,使全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大力加强水、土地、矿产、森林和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监管制度。
合理开发和保护水资源。加强水域功能区划,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和高耗水产业的发展,在全县建立高效节水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和示范工程。
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控制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
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停止采伐天然林,延长一般用材林采伐时间,继续做好制止滥挖甘草等中药材的监督工作。
重视旅游业的环境保护,做好旅游景点水、大气、垃圾、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保护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生态景观。
四、重点项目和投资概算
“十二五”期间,规划全县环境保护重点项目25个,概算总投资7543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省、市投资及地方企业自筹。其中: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4项,需资金153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项目3项,需资金4800万元;环保系统能力建设项目1项,需资金500万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11项,需资金61300万元,饮用水源保护项目1项,需资金300万元。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环保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实现“十二五”提出的环保目标任务,必须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一)建立环保综合决策机制,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正确处理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流,积极参与重大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努力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合理化水平。
(二)坚持依法保护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廉政建设。
(三)努力增加环保投入。“十二五”期间,环保投入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作用,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投融资优惠政策,广泛吸收省内外、县内外资金投向环保项目,加强环保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积极申报一些重大环保工程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上投资。
(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观念和维权意识,继续抓好中小学校环境宣传教育和重大环保节日宣传。
(五)运用激励性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加大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维护公民环境权益。鼓励公众参与环保行动和环保监督,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动员公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
(六)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争取成立县环境监测站和早胜、和盛、湘乐、新宁等4个环境保护分局。
加强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十二五”期间,初步建成县环保局信息网络中心,并与其他各县(区)、和省、市环保局网络互联,实现信息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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