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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hbj000/20211216-00002 发布机构: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生效日期: 2021-12-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关于对2021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按照甘肃省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分类及企业筛选原则,确定我县2021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2家,分别为长庆油田第十二采油厂和甘肃阳光惠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目前,2家单位均已委托第三方完成了场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现将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1.阳光惠士有限公司上半年监测报告.pdf

          2.第十二采油厂监测报告.rar

          3.阳光惠士有限公司下半年监测报告.pdf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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