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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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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mzj000/20260317-000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3-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补贴的公告

来源:宁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宁县范围内常住,且有居家适老化改造实际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该补贴申请不将房屋产权归属、房屋是否首次进行适老化装修安装作为限制条件。  

二、补贴原则  

(一)需求为基,重点倾斜。紧扣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核心需求设计补贴政策,在补贴审批和资金分配中,优先保障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需求。

(二)自愿申请,普惠均等。充分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主意愿,凡符合本方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均可自愿提出补贴申请,确保政策普惠性和公平性。

(三)一户一享,限额保障。以老年人家庭为基本补贴单位,每户在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仅可享受一次补贴政策,补贴资金实行总额上限控制。

(四)先申先补,量入为出。按照补贴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资金兑付,补贴发放严格受财政预算规模约束,补贴资金足额发放用完为止。

三、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的产品范围严格参照《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年度)》(附件1)执行,目录内产品涵盖生活辅助智能类、监测预警智能类、环境适配智能类、健康管理与照护智能类四大类别。  凡超出本补贴目录范围的产品购置费用,以及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费、装修费、人工安装费等相关费用,均不在本次补贴覆盖范围内,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老年人家庭在合理需求范围内购置补贴目录内的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比例不超过该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已剔除各类折扣、优惠后的最终成交价格)的30%,且每户家庭享受的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五、补贴时限  本方案补贴政策的实施期限为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内完成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的,可按规定申请补贴;补贴资金遵循“补完即止”原则,若财政预算资金提前兑付完毕,补贴政策将提前终止。未尽事宜按照省级相关政策执行。  

六、补贴流程  补贴申请原则上通过“甘快办”平台(含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针对不熟悉智能技术操作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协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安排专人提供全程代办、协助申报等便民服务。

(一)申请备案。申请人通过“甘快办”平台上传《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附件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房屋结构图或居家场景实景照片等相关材料,提交备案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主体是否符合补贴条件、产品购置需求是否合理进行初审,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需求符合实际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需求不符合实际的,驳回申请并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县级民政部门结合本地补贴资金预算实际,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若补贴资金暂时兑付完毕,可延期出具备案意见),确保补贴资金精准高效使用。

(二)购置申报。老年人家庭完成备案后,需在20日内完成目录内产品的购置与安装(超出该期限的,备案资格自动失效,备案核定的补贴额度予以回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信誉良好、质量有保障、价格合理的供货商,完成产品购置后需留存支付凭证、正规发票,并对购置产品进行带时间水印的拍照留存。产品安装完成后,通过“甘快办”平台补充提交支付凭证、发票、产品实景照片、《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补贴申报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及开户行详细信息,正式申报补贴资金。

(三)审核拨付。乡镇人民政府收到补贴申报材料后,联合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核查,核实产品购置、安装情况与申报信息是否一致,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查意见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申报内容进行全面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对存在虚报冒领、材料造假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拨付补贴资金,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七、咨询电话  

宁县民政局          0934——6606568

米桥镇人民政府      0934——5952632

平子镇人民政府      0934——6686833

良平镇人民政府      0934——6684040

早胜镇人民政府      0934——6996966

中村镇人民政府      0934——6689039

盘克镇人民政府      0934——6667133

金村乡人民政府      0934——6570002

九岘乡人民政府      0934——6540038

湘乐镇人民政府      0934——6665133

春荣镇人民政府      0934——5955355

长庆桥镇人民政府    0934——6651125

新庄镇人民政府      0934——6676133

太昌镇人民政府      0934——6675266

和盛镇人民政府      0934——5900730

焦村镇人民政府      0934——6718133

新宁镇人民政府      0934——6657206

南义乡人民政府      0934——6688133

瓦斜乡人民政府      0934——6608001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宁县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pdf

         宁县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xlsx    

         2026年度申报补贴承诺书(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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