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政府

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rsj000/20230322-00036 发布机构: 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生效日期: 2023-03-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宁县关于2023年开展未就业青年见习工作的公告

来源: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给未就业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全面提升青年群体的就业竞争力,促进其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根据《庆阳市千名青年见习工作方案》(庆市人社发2023号)、《关于转发人社厅等十部门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287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2件为民办实事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3]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未就业青年见习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多元募集、量质并重,帮助高校毕业生等未就业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二、工作任务

今年市上下达我县见习目标任务65人。

三、申报条件

(一)见习对象。见习人员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优先对缺乏工作经历和脱贫、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青年提供见习机会。

(二)见习单位

1.全县范围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就业见习单位。

(1)制度健全,依规管理,依法经营;

(2)能够持续提供有利于提升见习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

(3)通过银行卡按月为见习青年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指定专负责所在单位见习工作,及时报送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各方面检查监督;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2.正常运营三年以上并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可优先申报见习岗位。

(三)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见习单位岗位需求和见习人员见习情况确定。

(四)补贴标准。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按照协议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由见习单位支付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月),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60%(不含60%)、60%-70%(不含60%)、70%以上的见习单位,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

四、申报程序

(一)见习单位认定。凡宁县境内自愿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向县就业劳务局提出申请。县就业劳务局在收到见习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见附件)15日内完成审核,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见习岗位、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情况实地考察和评估,具备认定条件的,由县就业劳务局填写《宁县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连同申报单位材料一并报县人社局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发文认定。不符合条件的由县就业劳务局书面告知申报单位。

(二)个人见习申报确认。自愿见习的人员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宁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携带相关资料(见附件)到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501室申请

(三)双向对接洽谈。县就业劳务局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宁县青年见习协议》(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一份,县就业劳务局备案一份),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双方权利义务等。

(四)上岗备案。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就业劳务局备案(见附件),并为从事生产加工制造、高空作业、物流运输等行业的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补贴发放。见习单位每季度末20号前向县就业劳务局报送申请见习补贴资料(见附件)。县就业劳务局向县人社局申报,经县人社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见习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上。

(六)动态管理。对见习期满的人员,由县就业劳务局组织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填写《宁县就业见习人员期满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个人档案。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申报见习单位名额不限,拟申请见习人数报满截止。2019年至2022年已申报过见习的人员不能再申请就业见习,已申报过或正在实施就业见习的单位可以继续申报2023年的就业见习。


申报地点: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501室

联系电话:0934-6790089



附件:1.申报申请所需资料清单.docx

              2.《宁县见习单位申报表》.docx

             3.《宁县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docx

4.《宁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docx

5.《宁县青年见习协议》.docx

6.《宁县青年见习人员花名册》.docx

7.《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见习补贴拨付明细表》.docx

8.《宁县见习人员期满考核表》.docx  

 

宁县就业劳务工作局

                              2023年3月22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