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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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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8-12-11-0009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8-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2017年财政总决算情况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7月31日在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

宁县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已经市财政局上报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财政决算(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认真贯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积极克服收入压力大、支出负担重,收支矛盾异常尖锐等不利因素影响,紧盯目标,迎难而上,千方百计筹措财力、调度资金,全力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责任,着力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在财政形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按决算要求上报了决算数据,账面实现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当年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0071万元,占预算25500万元的117.92%;比上年23840万元增长26.14%,增收6231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496万元,占预算16300万元的101.2%;比上年15198万元增长8.54%,增收1298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84981万元,占调整预算298424万元的95.5%;比上年支出247783万元增长15.01%

决算结果:收入总计293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完成16496万元,省市补助收入272641万元(返还性收入437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54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27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464万元,调入资金4172万元(政府性基金4095万元,存量资金缴回7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407万元。支出总计288499万元,其中:决算支出284981万元,上解支出54万元(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贴息),置换债券支出34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867万元,减去结转2018年使用8639万元,累计赤字377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当年收入30474万元,其中:基金决算收入10713万元,上级补助111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07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6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9471万元),上年结余5580万元。当年支出29730万元,其中:基金决算支出16164万元,调出资金409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47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74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2017年县属四户国有企业没有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相应未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当年收入5276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648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9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452 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913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00万元。当年支出6328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67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2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87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240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2693万元。

(五)举借债务情况

2017年初,全县政府债务系统内债务余额71316万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券7600万元,偿还债务4008万元,2017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74908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省财政厅当年核定的88893万元限额之内。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以赴生财聚财。一是狠抓收入征管。召开收入征管工作会议4次,主要领导亲自参会并安排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部门、乡镇、企业开展调研,协调抓促收入。制定了《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财政收入征缴工作的通知》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综合治税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宁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征收工作组、2个专项督查组。通过靠实部门责任,细化目标任务,跟进督促征收,超额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坚持把争取支持作为我县财政工作重中之重,经过积极衔接争取,当年上级下达我县各类专项资金1708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2786万元,专项性质的一般转移支付68087万元),较上年增长28.7%,转移支付等可用财力补助达到107728万元,当年新增15693万元。争取省级代发政府债券20535万元(一般债券4000万元,专项债券3600万元,置换债券12935万元),缓解了当年财政困难局面。三是大力培植财源。安排893万元扶持农业财源建设,支持做强苹果、苗林、瓜菜、草畜等主导产业。筹集1910万元做大工业财源,支持长庆桥工业集中区、和盛工业集中区建设和煤炭油气资源开发。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部分增列扶贫资金比例达到20%以上”的规定,全年安排精准扶贫资金2490万元,支付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4608万元;争取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000万元,以“资金变股金”的形式,为1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宁县聚农苹果产业资金专业合作社,当年取得分红收益20万元;争取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资金2275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584万元;发放惠农资金243.32亿元,惠及全县11.78农户,有力支持了全县脱贫攻坚工程。二是努力保障必保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职工工资及时准确发放、保障各项事业正常运转、保障民生配套到位,保增长、防风险、补短板的支出导向更加鲜明,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尽力办好民生实事。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9项、涉企收费4项,推进降成本措施落实。保障民生实事资金需求,配套民生项目资金4257万元,拨付乡村教师县级配套生活补助1100万元、村干部报酬及村办公经费296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55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54万元、廉租房补贴143万元、农房保险费补贴77万元,兑付客运车辆油价补贴430万元,补贴农业保险费177万元。落实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较上年增长22.6%,全县2483名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由上年6000元提高到6420元,分散供养由4680元提高到5010元。全县6760名城镇低保对象人均每月增加生活补助62元,全额保障和差额保障标准较上年分别提高17%19%,达到428元和382元。四是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建立农村文化广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种植养殖等4类项目库,当年筛选入库项目20个。安排41000万元用于项目工作、美丽乡村、通村水泥路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筹措4812万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付全县规划编制资金230万元,拨付长庆桥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0万元、和盛工业集中区及公益事业征地拆迁补偿费1440万元。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64项,审定3.86亿元,项目资金应支尽支,推动了全县重大项目建设。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安排、下达、支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控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审批程序,落实部门支出主体责任。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尽力压减“三公”经费,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安排全县预算单位按要求编报了2016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二是全面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制定《宁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当年撤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47个,新开立3个非税收入专户,将县乡惠农资金账户变更为代管资金账户,所有财政专户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盘活部门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共收回存量资金3275万元,其中安排用于扶贫领域2153万元,占收回资金的66%,超过“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的政策规定。不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印发了《宁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除财政专户资金实行实拨外,其他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对需要二次分配的财政性资金,简化指标申报及资金支付流程,创造条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万元以下基本支出全面实行财政授权支付。全年有192个预算单位开展了授权支付业务,占预算单位总数的85%。公务卡改革步伐不断加快,预算单位当年新增公务卡80张,总数达到2796张,刷卡支付公务费281万元。三是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印发《宁县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将货物类一次性采购起点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协议供货由单次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提高到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100万元以上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662家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方便预算单位采购。对各单位报送的采购预算,通过对比网上价格、以前年度县内招标价、同类产品近段时间其他市县成交价、协议供货商备案价等进行预算审核,提高政府采购预算准确度,尽力节约财政资金。全年共组织政府采购项目335批次,采购资金13464.41万元,节约资金327.33万元,节约率2.37%

(四)着力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努力加强财政监管。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管理办法。制定《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对18个乡镇财政所和局机关16个股室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会计业务开展全面检查,财政所当年业务按季稽核。按照《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围绕重点项目和重大政策落实,对8个单位2016年度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采取“指定专人、包干到人、指导到人”的办法,培训预算单位财务人员225人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达到100%。完成财政系统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自查检查工作。按照生态环境指标体系要求,对环保局、农牧局、林业局2016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促进财政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二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一规定四统一”(在规定时限,统一公开方式,统一公开口径,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项目)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全县225个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公开了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不断提高。三是不断规范债务管理。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财政部及省市有关债务管理会议和文件要求,全面清理自查存量债务置换及2014年审计甄别认定以来举债融资行为,依法依规废除县财政向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承诺、还本付息、回购等条款,守住了债务管理的底线和天花板。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认定核实100个行政事业单位盘盈资产1912.6万元、损失资产1631.15万元,审核处置通用设备4968台(件)、家具用具6745件(套)、房屋构筑物8282.5平方米,审批资产购置申请225批(次)。公开处置公车改革取消车辆98辆,完成原长庆石油机械厂资产接收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1.2017年宁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2.2017年宁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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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县财政总决算编报分析.doc

2017年度政府决算公开附表.xlsx

2017年债务情况说明.docx

名词解释.doc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doc

2017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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