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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情资料

  • 历代流通于宁县地区的货币种类及流通量,已无记载。然直至近年,于出土古物之中,仍然见有秦之半两、汉之半两、五铢、王莽的货布、货泉,唐“开元通宝”等方孔铜钱。宋(包括南宋建炎、绍兴)以来的各种方孔铜钱...
    2019-05-09
  • 宁县金库:民国17年宁县政府即设宁县金库,代办金融业务。宁县政府合作指导室:民国30年成立,简称合作室,编制5人,指导农村信用社业务,代办农贷业务。甘肃省银行宁县早胜汇兑所:民国32年10月成立,开展汇兑业...
    2019-05-09
  • 预算机构:1949年7月接收宁县财政科,成立宁县人民政府财粮科,负责全县的干部供给和公粮征解。1950年,分设财政科。1958年撤科,县财贸部设财政组,1959年,成立财税局,1962年分设财政局。1968年撤局,业务并归...
    2019-04-30
  • 民国中期县知事衙门改国民政府后,即设财政科(内设科长、科员、办事员、金库主任等),管理经费筹集和支付。  民国31年度起,全省财政收支系统改定为以自治税收入和清理公有款产为其主要收入的自治财政,县级...
    2019-04-30
  • 明代以前官衙经费未详。据旧志载,清初沿袭明制,宁州年支经费银为1560两。主要用作如下各项:一、官吏俸薪及书役工杂费。二、文庙祭祀经费银共103两。三、朝觐公费银35两,所用轿夫、民马等工食草料银238两;岁...
    2019-04-30
  • 解放后接管原宁县政府税捐稽征处,成立宁县税务局,征收工商税,下设和盛、早胜、南义、春荣、襄乐、米桥、平子、良平、新庄、焦村等10个税务所,共有人员24人。1953年增设九岘、盘客、城关3税务所。1958年至1961...
    2019-04-26
  • 民国时期,有地丁税、杂税和附加于正税的杂捐。地丁税民国初年,仍按旧制,以地丁正银1两合制钱2200个,带征盐课钱125文征收。民国4年每正银1两又加银7钱。民国15年又奉令改章,地亩不分等级,每亩除征本色粮1合1...
    2019-04-26
  • 古代赋税,多不可考。唐代为贡赋,宁州土贡覆鞍毡、龙须席、芜菁、亭长、庵䕡、假苏;赋物位麻、布,数额未悉。宋知有贡,仍为方物,主要是:荆芥10斤,庵䕡10斤,席10领,砚10枚。其余未详。明、清时期(止同治...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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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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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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