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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志

  • 民国中期县知事衙门改国民政府后,即设财政科(内设科长、科员、办事员、金库主任等),管理经费筹集和支付。  民国31年度起,全省财政收支系统改定为以自治税收入和清理公有款产为其主要收入的自治财政,县级...
    2019-04-30
  • 明代以前官衙经费未详。据旧志载,清初沿袭明制,宁州年支经费银为1560两。主要用作如下各项:一、官吏俸薪及书役工杂费。二、文庙祭祀经费银共103两。三、朝觐公费银35两,所用轿夫、民马等工食草料银238两;岁...
    2019-04-30
  • 解放后接管原宁县政府税捐稽征处,成立宁县税务局,征收工商税,下设和盛、早胜、南义、春荣、襄乐、米桥、平子、良平、新庄、焦村等10个税务所,共有人员24人。1953年增设九岘、盘客、城关3税务所。1958年至1961...
    2019-04-26
  • 民国时期,有地丁税、杂税和附加于正税的杂捐。地丁税民国初年,仍按旧制,以地丁正银1两合制钱2200个,带征盐课钱125文征收。民国4年每正银1两又加银7钱。民国15年又奉令改章,地亩不分等级,每亩除征本色粮1合1...
    2019-04-26
  • 古代赋税,多不可考。唐代为贡赋,宁州土贡覆鞍毡、龙须席、芜菁、亭长、庵䕡、假苏;赋物位麻、布,数额未悉。宋知有贡,仍为方物,主要是:荆芥10斤,庵䕡10斤,席10领,砚10枚。其余未详。明、清时期(止同治...
    2019-04-26
  • 第九十五页第九十六页第九十七页第九十八页
    2019-04-12
  • 第八十页第八十一页第八十二页第八十三页第八十四页第八十五页第八十六页第八十七页第八十八页第八十九页第九十页第九十一页第九十二页第九十三页第九十四页第九十五页
    2019-04-12
  • 流通渠道:解放前除食盐多由定边贩运入境外,其它货物多购销于西安、三原、平凉等地,商贩以客商居多。县内主要集散地在早胜镇。解放以来,各类商品主要购销于咸阳二级批发站,县内批发购销点在和盛、县城两地。...
    2019-04-12
  • 粮油购销机构:迄于1954年,粮油向为自由交易品,多在集市进行贸易,粮店仅见于早胜等大镇。县内粮仓为公粮接纳和储存机构。解放后至统购统销之前,县内仅城关、早胜、观音、太昌、佛堂5处粮库。1954年县粮食局改...
    2019-04-12
  • 私营商业:旧志记载商业,仅有集市名、约在民国中期,县内商业渐为独立行业,民国29年所成立之“宁县商会”为其标志。民国32年各集镇商贩、饮食、旅店业者共约500余户,均为私营,且多为单人经营。解放初县内市场...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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